近期,萬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某剛、張某惠、蔡某利等24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等罪一案。
萬源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左右,被告人蔡某利相繼網羅無業人員羅某輝、蔣某等人在萬源市打架斗毆、聚眾鬧事,惡名漸成,借此幫人收債牟取非法利益。2012年開始,被告人張某惠、陳某剛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高利貸,形成非法牟利放貸團伙。2014年7月,蔡某利團伙的討債手段得到張某惠、陳某剛認可,陳某剛、張某惠放貸團伙的放貸實力亦被蔡某利看重,為牟取以“高利貸”為核心的非法利益,陳某剛、張某惠、蔡某利三人達成共識,共同從事高利貸業務,分工明確,不斷吸納新成員,將部分非法利益用于豢養組織成員、維護組織穩定,逐步形成以蔡某利、張某惠、陳某剛三人為組織者、領導者,層級分明、成員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形成以來,在萬源城區以日息、周息、月息兩分至一角的利息發放高利貸221人338次,借貸資金累計達1200余萬元。蔡某利、陳某剛伙同他人在萬源城區開設賭場并向賭客發放高利貸,賭資共計200余萬元。該組織慣用貼紙條、跟隨、糾纏、滋擾等軟暴力手段催收高利貸,實施系列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破壞了萬源城區的經濟秩序、社會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開庭前,萬源法院嚴謹細致安排部署了安保、防疫等各項工作,為未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訴訟權益。庭審中,合議庭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組織控辯雙方進行舉證、質證,充分聽取控辯雙方意見及被告人最后陳述,整個庭審活動規范有序,公開透明,公正嚴明。該案將擇期宣判。
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相關工作人員、企事業代表及被告人親屬等120余人旁聽庭審。(徐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