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萬源市人民法院草壩法庭受理了一起離婚案件。李某與張某于2012年經人介紹相識戀愛后便開始同居生活,之后育有一子一女。2014年,雙方自愿在萬源市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因性格不合、雙方年齡相差過大,二人常因家庭生活瑣事發生爭吵,婚后矛盾日漸增多。2016年,二人發生糾紛后便分居生活至今,期間無任何聯系,婚姻已名存實亡。后李某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本案受理后,草壩法庭法官組織雙方進行了耐心的調解,在認真聽取雙方的陳述并充分了解案情后,認為該案調解達成協議的可能性很大。承辦法官認真分析案情,結合雙方當事人訴求,提出了合適的調解方案。經溝通協調,當事人雙方就離婚及子女撫養等相關事宜取得一致意見,成功達成調解協議。
當日,法庭依據調解協議出具民事調解書,同時向雙方當事人進行了送達,李某與張某的離婚案件得以順利調解結案。(韓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