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及上級法院關于“黑財清底”工作的部署,提高涉黑涉惡案件財產刑執行到位率,大竹法院認真開展“黑財清底”終本案件回訪工作,充分做到應追盡追、應執盡執。
2021年1月27日,被執行人肖某某的繼父主動來到大竹法院,代其在監獄服刑的繼女肖某某繳納了5000元罰金。同日,大竹法院也將執行結案通知書向被執行人家屬和被執行人服刑監獄進行了送達。肖某某系文某等人涉惡案件罰金執行案中的被執行人之一。之前,文某等涉惡案件罰金執行案因各被執行人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大竹法院依法裁定終結了該案的本次執行程序。
2020年12月,大竹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譚馳和副局長張自力帶隊,提前聯系各被執行人所在鄉鎮黨委,對接社區書記和主任,共同參與罰金繳納動員工作,擰成“黑財清底”工作合力。他們前往各被執行人所在社區了解他們的家庭生產生活情況,對有履行能力的被執行人親屬耐心細致地釋法明理,講明拒不繳納罰金的利害關系,并邀村社干部一道做通思想工作。最終該案中部分被執行人親屬深受感召,主動代其親屬繳納了罰金。(吳莉娜 潘小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