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節臨近,通川法院“司法大拜年”專項活動如火如荼進行著,給凜冽的寒冬增添了一絲溫暖。自“司法大拜年”專項執行行動開展以來,通川法院將已終本的涉民生執行案件納入“回頭看”檢視范圍,并恢復執行。今年1月,通川法院已發布兩期執行懸賞公告,收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
2月3日,距懸賞執行發布僅3天,迫于強大的執行威懾,被執行人劉某、賀某代理人與申請人楊某達成執行和解,劉某、賀某當場向楊某支付人民幣115000元。在“司法大拜年”專項執行行動中,通川法院將該案第一時間列為專項執行的重點案件。執行法官向公安機關出具臨控請求函,與公安機關協作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并利用網絡平臺發布了執行懸賞公告,眾多媒體也紛紛轉發登載,形成了強大的執行威懾。
2015年10月,楊某在開江縣某煤礦上班,從事井下采煤、掘井等工作,次年被診斷為職業性煤工塵肺一期,經鑒定為7級傷殘。該煤礦是劉某、賀某開設的普通合伙企業,該企業于2015年7月被注銷,該企業未在楊某工作期間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開江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達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判決被告劉某、賀某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連帶支付原告楊某各項工傷保險待遇人民幣138449.53元。
該案由通川法院立案執行后,采取輪候查封、凍結采礦權價退還款等方式,均無法變現,將該案終本。2020年6月,通川法院將劉某、賀某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限制高消費。2021“年司法大拜年”專項執行行動開展以來,通川法院將該案納入已終本結案的涉民生執行案件“回頭看”檢視范圍,并恢復執行。1月30日,通川區法院發布執行懸賞公告,收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
2月3日,被執行人劉某、賀某與申請人楊某達成執行和解,劉某、賀某當場向楊某支付人民幣115000元。春節將至,該案的有效執行維護了受工傷的申請人楊某的合法權益,確保其能安心過好年,妥善化解了社會矛盾。
在本案件中,懸賞執行再次彰顯了其獨特的執行魅力,逃避執行躲的過“初一”,身不過“十五”,只有積極主動履行義務才是正道。再次勸誡各位被執行人:盡早履行義務,莫要撞了“南墻”回頭遲!(馬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