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七十五歲高齡的老人家到渠縣人民法院臨巴法庭尋求幫助。原來老人家的丈夫去世了,在中國農業銀行渠縣臨巴分理處有定期存款53000元,現在取不出來,該怎么辦呢?老人家焦急地詢問著。接待人員一邊安慰老人家,一邊向鄭法官匯報情況,請求如何處理。鄭法官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審判經驗認為,此類情況可以通過當事人之間簽訂人民調解協議,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司法確認的程序處理,這樣既可節省時間,又可減少當事人的負擔。鄭法官隨即將該情況和臨巴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了交流,臨巴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隨即向死者的村委會了解情況,并通知死者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到場,在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當場達成了書面協議。最后死者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一起到法庭對所簽訂的人民調解協議申請司法確認。鄭法官在審查了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后,當即安排立案,制作法律文書,最后申請人憑著法院的法律文書到銀行取出了存款。
法官物語:作為法院的工作人員,在人民群眾有困難的時候,我們要從實際出發,結合法理與情理,以群眾的利益為出發點,開拓解決問題的新方法。(李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