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同志不僅案子辦得細,防疫工作也做得這么細,值得我們學習呀!”
“謝謝法院的同志們,我這就回去隔離,保證不出門。”當事人鄧某信誓旦旦地說道。
2020年3月18日下午3時,達州市大竹縣人民法院楊家法庭按照庭前預案三步驟為鄧某與李某離婚糾紛一案做庭前檢測。
在指導當事人如實進行健康申報時,獲知當事人鄧某昨天才乘坐火車從福州返回大竹,且沒有攜帶有效的健康證明,也未主動向住所地村委會報告,就騎著摩托車來到法庭。承辦法官和庭長立刻詢問鄧某是否知曉疫情防控期間開庭的要求,以及對最近的旅居史要求。鄧某急忙解釋道,自己熟知疫情期間的開庭要求,但因看到達州已是低風險地區,案子也是委托別人代為立案。在法庭通知開庭時,就沒有說出曾去福州打工的事實,回來后也未向村委會報告。然后,鄧某向承辦法官和庭長出示自己在福州某工地的身體情況檢測表。
承辦法官仔細查看其檢測表,只見這張表上密密麻麻的寫滿了 “正常”,卻沒有檢測單位的任何簽名。承辦法官深知,雖然達州市被列為了低風險區域,但現在仍處于疫情防控期間。如果防控工作做得不到位,那么前期大家所有的努力和犧牲都將付諸東流,疫情也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為了防疫大局,為了群眾生命安全,承辦法官又向鄧某進行了詳細的解釋,希望其主動向村委會報告,并自覺居家隔離14天,若身體健康,再確定開庭時間。
鄧某非常理解的點點頭。法庭干警與鄧某住所地村委會書記取得聯系后,率隊與鄧某一同前往,親自將鄧某交與其住地村委會。村支部書記對該庭細致的防控工作連聲稱贊,于是就出現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
千里不辭行路遠,時光早晚到天涯。春天里,法院人竭誠盡力織密疫情防護網,守護竹鄉每一片春光,守護竹鄉每一個群眾的安全。(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