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達州市達川區法院李法官通過微信促成申請執行人田某、被申請人徐某二人達成一致和解協議,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田某與徐某二人原系朋友關系,因民間借貸產生糾紛,于2018年5月訴至達川區法院。法院審理過程中,雙方就還款事宜達成一致調解協議,由徐某償還田某借款7萬余元。然而,調解書約定的還款期限到期后,徐某卻遲遲未履行義務,田某遂向達川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20年2月10日,當李法官拿到案件時,恰逢疫情形勢最為嚴峻、防控措施最為關鍵的時期。雖不能上前線救死扶傷,但是在做好嚴防嚴控的前提下,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達川法院全體執行干警對這場疫情下的“挑戰書”。李法官迅速啟動對徐某的線上查控并成功凍結其銀行卡存款4萬余元,同時依法對其采取失信、限高措施。
鑒于疫情防控,不能外出辦案。李法官全程通過微信向二人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并向徐某釋明規避執行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
轉眼已進四月間,為了避免案件久拖未執,李法官再次聯系徐某,敦促其履行還款義務。徐某表示其僅有的4萬余元存款已被法院凍結,目前經濟確實困難,希望通過和解解決此事。隨后,李法官通過微信向田某轉述了徐某實際情況,田某表示只要方案合理,其愿意和解。在執行法官耐心調解下,雙方達成一致和解協議。徐某當即通過微信向田某支付1.4萬元,隨后法院將凍結的4.6萬元按規定轉入田某名下的銀行賬戶,并約定剩余借款還款期限。(符華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