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人民法院持續強化執行職能,以實實在在的舉措為企業紓困解難,著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在重拳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堅決捍衛司法權威的同時,更讓司法為民的溫度直達市場主體。近日,納溪區法院順利執結一起涉案標的60余萬元的合同糾紛案件,為“法治護航發展,天平守護契約”的生動畫卷點上濃濃的一筆。
瀘州某公司與成都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雙方經對賬結算后,成都公司尚欠瀘州某公司貨款數十萬元。在瀘州某公司的多番催要下,成都某公司仍未履約,瀘州某公司遂將其訴至納溪區法院。因法律文書生效后,成都某公司未能履行,該案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經多輪財產查詢,承辦法官發現,因被執行人涉案較多,其名下不動產、動產均被其他案件查封,本案有陷入執行不能的風險,被執行人則表示,受大環境影響公司經營困難,暫無法配合法院執行工作。隨后,承辦法官通過關聯案件查詢,獲知該公司不僅是本案的被執行人,還是其他案件的申請執行人,承辦法官意識到這一“雙重身份”就是本案的突破口。
經多方溝通后承辦法官得知,該公司在另案作為申請執行人的案件中有可供執行財產線索,目前正在資產處置中,便第一時間聯系該公司負責人及另案承辦人,送達了提取執行款的執行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手續。在此過程中,被執行人積極配合,主動匯報另案處置進程,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考慮到其經營不易,申請執行人自愿放棄部分利息。最終,本案案款全部執行到位。因被執行人尚需繼續經營,在其全面履行法定義務后,為減小對其影響,營造“失信懲戒、守信激勵”的社會氛圍,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屏蔽了成都某公司的被執行人身份并解除對其名下財產采取的所有強制措施,出具結案通知書。
近年來,納溪區法院立足司法職能,不斷優化創新工作舉措,把“人人都是營商環境、案案都是營商環境試金石”的理念融入案件執行的全過程,當好服務企業“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店小二”,為轄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司法服務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