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屏山法院審結一起盜伐林木案,一審以盜伐林木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9月11日至9月29日期間,屏山縣富榮鎮長田村王某在屏山縣君山國有林場擅自用彎把鋸和彎刀采伐林場內柳杉樹53株用于搭建羊圈。經檢尺計算,盜伐的林木立木蓄積為11.0664立方米。
案發后,被告人王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取得君山國有林場及錦屏林業工作站的書面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伐國有所有林木11余立方米,數量較大的行為,構成了盜伐林木罪。依據王某自首、認罪等情節作出上述判決。(丁如林 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