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現在開庭!”近日,在樂山市市中區文昌宮社區一處簡陋民房中,一聲清脆的法槌聲打破了屋內的平靜,一場特殊的庭審依法有序進行。由于被告人馮某常年因病臥床,行動不便無法到庭受審,市中區法院案件承辦法官便決定將法庭“搬到”被告人馮某家中。
據悉,承辦法官在受理馮某、趙某某販賣毒品罪一案時,了解到被告人馮某(骨癌患者)及其同居女友趙某某皆身患重病,在案發后,已被市中區公安分局、市中區檢察院采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經調查后認定,被告人馮某病情嚴重,已無法到庭受審。為切實保障被告人的生命安全,承辦法官決定采用“云法庭”開庭的方式對案件進行開庭審理,由法警大隊選派3名法警前往被告人家中負責庭審保障。
“云法庭”庭審順利進行,市中區法院當庭審理并作出一審宣判。“云法庭”審理無法到庭受審的重病患者,充分展示了市中區法院智慧法院建設在司法實踐中的高效運用,同時也彰顯了法治的溫度與司法的人文關懷。本案的順利審結是市中區法院立足隊伍教育整頓工作,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為群眾辦實事的有力體現。
(樂山市市中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