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警官,幫我找到了失蹤30年的兒子!“9月17日,在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團圓行動”認親儀式上,賴某非常激動地說。
1991年2月27日,家住眉山市仁壽縣龍馬鎮民英村5組的王某某帶著剛滿四歲的王某外出打工,住在簡陽市靠近火車站的“新民旅店”,王某某在房間內收拾行李,等收拾完轉身就再也沒見到兒子。
此后,王某某及家人一直沒有放棄對王某的尋找,一旦收到疑似線索便第一時間趕到,每一次都失望而歸。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并沒有打垮王某某尋找兒子的決心和信心。
直到2015年9月26日病逝時,王某某最放心不下的就是王某,他告訴其他子女,一定要想辦法找到王某,不找到絕不放棄。
“無論如何,我都要找到我的兒子,即使我不在了,也要讓他哥哥姐姐繼續找!”王某母親賴某某語氣堅定地說。至今,她還留著王某小時候吃飯用的碗,雖然碗已經磨損得很嚴重了,但他舍不得扔,留著碗就留著希望。
2021年,公安部組織全國公安機關開展以偵破拐賣兒童積案、查找改革開放以來失蹤被拐兒童為重點的“團圓行動”,眉山公安認真落實,著力宣傳“采血”是認親的關鍵,并向社會公開了免費采血點。2021年8月,遠在河南鶴壁的張某某主動采集血樣入庫,經對張某某血樣分析研判,其祖籍在眉山市仁壽縣龍馬鎮。
隨后天府分局刑偵大隊民警開展大量的調查走訪工作,最終在龍馬鎮民英村處發現有類似兒童被拐情況,且被拐經歷與張某某童年記憶具有很高相似度。通過電話聯系,民警與王某母親賴某某、哥哥王某見面并采取了血樣,通過檢驗鑒定,認定張某某就是王某某、賴某某的兒子王某。
圖中為賴某,右是賴某失蹤30年的兒子
2021年公安部組織全國公安機關開展以偵破拐賣兒童積案、查找改革開放以來失蹤被拐兒童為重點的“團圓行動”,眉山公安認真落實,著力宣傳“采血”是認親的關鍵,并向社會公開了免費采血點。
2021年8月,遠在河南省鶴壁市的張某某主動采集血樣入庫,經對張某某血樣分析研判,其祖籍在眉山市天府新區龍馬鎮。
在這天的認親儀式上,離別30年的母子相擁而泣。賴某在激動之時,不停地感謝公安民警的辛勤付出。
據介紹,眉山市公安局以“團圓行動”為載體,堅持“零容忍”嚴厲打擊拐賣人口犯罪。自“團圓”專項行動以來,眉山市公安局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嚴格按照要求依法嚴厲打擊拐賣兒童犯罪活動,全面查找失蹤被拐兒童,切實維護兒童合法權益。堅持發動群眾,匯聚社會力量,通過電視報刊、互聯網新媒體等各類媒介大力宣傳,提升全民反拐防拐意識,通過多種途徑與被拐兒童親屬、志愿者和熱心網友實時互通、收集線索、反饋情況。同時,加強“團圓行動”宣傳和對廣大群眾普及走失、丟失,防拐打拐法治宣傳工作,推動形成社會各界集思廣益、共筑打拐防騙的良好局面。
(廖煜 符光宗 李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