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有的駕駛人由于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又或存在僥幸心理,企圖用逃逸來避免法律的制裁,然而,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9月27日上午7時許,夜色還未完全散盡,天空下著毛毛細雨,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交警大隊龍馬中隊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一名老人橫躺在紅星路南延線、鳳梧路和愛群路的交叉口。
警情就是命令,民警黎敬斯帶領輔警李俊迅速趕赴現場后,第一時間拉起警戒線,并協助醫護人員將老人送上救護車,隨即開展現場勘查。現場除了一輛三輪車,還發現了另一輛車的左后視鏡殘肢和車輛前保險杠殘骸,民警斷定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隨即,分局交警大隊啟動逃逸案偵破預案,成立專案組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由于事發路段屬于新修道路,路面周邊監控還未投入使用;報警群眾心有顧慮有所保留,案件偵破一度陷入僵局。9月28日,傷者宣布死亡。面對膠著且暫時毫無進展的案情,這一消息,讓民警心情更加沉重。
沒有監控,就繼續找;目擊者有顧慮,就做工作。通過不懈努力,大隊民警黎敬斯、王程終于在距離事發地700米處發現一棟民居,民居大門口安裝有監控,且監控鏡頭正對路面。民警立即聯系到屋主,調取到了事發時段所有監控。另一方面,目擊者也在民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說下,表示當時確實看見一輛白色的小車撞上老人后,徑直開走了。
目擊者的供詞和民用監控畫面顯示事發同一時間拍到的車輛顏色及型號完全吻合,結合現場遺留的簡陋左后視鏡,基本可以確定肇事車型為小型白色老年代步車,這一重大突破讓民警們欣喜不已。
確定肇事車型后,中隊民警兵分三路,一方面繼續調查尋找可用的監控視頻;一方面利用“一村一警務助理”,將肇事車型下發到各村、社,讓村民提供線索;另一方面走訪周邊修理廠,排查近期修理的車輛。但因需要排查的范圍較廣,可用線索較少,案情再一次陷入了僵局。
10月8日,事故處理科民警彭立、萬紅艷和北斗中隊指導員周智勇,龍馬中隊民警黎敬斯對案情進行了梳理以及復盤。通過“雪亮工程”調取了事發當天事發地周圍路面的全部監控,并逐幀進行監看對比,終于發現在事發當天一輛經過鳳梧小學的白色車輛高度疑似肇事車輛。這一發現基本確定了肇事車輛在事發當天的行車軌跡,有效縮小了搜查范圍。
民警立即聯系鳳梧小學周邊鳳梧、江西、雙豐三個村村支書,向他們提供了肇事車輛的特征及案件線索。各村村支書比照民警提供的特征回村排查車輛,并將可疑車輛駕駛員名單提供給民警,支隊民警對照名單,逐個上門摸排調查,絕放過任何一輛可疑車輛。
10月9日,摸排中,雙豐村傳來消息,村民葉某的車輛高度疑似肇事車輛。在村支書的陪同下,黎敬斯來到葉某的家,剛到門口,黎敬斯就激動得小跑起來,因為葉某門口停放的車和肇事車輛高度吻合,白色無牌代步車,前保險杠、左后視鏡簇新……這些特征都在告訴黎敬斯,這就是他們連日來日思夜想、費勁心力尋找的肇事車輛。
面對民警的質問,葉某對自己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以案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97修訂)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符光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