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野生動物,人人有責。近年來,隨著野生動物保護宣傳力度的不斷加大,群眾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明顯加強,警民聯手救助野生動物的事情也屢見不鮮。
12月13日,夾紅縣甘江派出所民警接鞠村熱心村民夏先生報警稱:其自家雞舍里公雞鬧騰,在雞舍發現一只老鷹。夏先生看見后不顧手背抓傷將其蓋在背簍下,想為“老鷹”處理傷口,但害怕再次被老鷹啄傷,遂請警方幫忙救助。
民警了解情況后,立即與樂山市野生動物救助站聯系一同前往夏先生家中。民警到達現場,發現在雞舍口,受傷老鷹像霜打的茄子一樣,耷拉著腦袋蜷縮在角落。聽老夏說,這只“老鷹”到自家的雞舍抓雞,遭遇自家大紅雞公的“頑強抵抗”,加之雞舍空間狹窄,“老鷹”翅膀寬大反而成為它的劣勢,翅膀“撞”到雞舍后被“折傷”,無法繼續飛行。
民警隨即對“老鷹”的傷勢進行查看,見“老鷹”翅膀處流血不止,便與熱心村民夏先生聯手用碘伏對“老鷹”的傷口進行處理,并將其小心翼翼地放置到一個干凈的紙箱中,同時對夏先生愛護、救助野生動物的行為表示感謝和高度贊揚。
為加快救援步伐,民警快馬加鞭的將“老鷹”送到樂山市野生動物救助站,經救助站檢查,該“老鷹”學名為雞鷹、蒼鷹,是中小型猛禽,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幸虧村民和民警救援及時,“老鷹”經過救治,已無生命之憂,待在救助站“療養”后,就可以回歸自然。
警方溫馨提示:如果在路邊發現或者有野生動物闖入家中,首先要注意自身安全,各類食肉性猛禽或野生動物具有較強的攻擊性。一旦發現,千萬不可擅自抓捕以免傷人,應第一時間向林業部門或撥打“110”報警電話求助。
(夾江縣公安局 李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