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點星火,可毀百年林,千畝樹。”森林火災突發性強,破壞性大且難于處置救助,居森林自然災害之首。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以來,沐川縣公安局黨委立足于森林資源大縣的縣情,嚴格按照市局和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求,認真安排部署推進森林防滅火工作,以最堅決的態度、最迅捷的速度、最嚴格的措施,全力完成好公安機關在全縣森林防滅火中承擔的職責任務。
2021年以來,我局積極組織警力參與縣、鄉、村各級森林防滅火演練,并協助縣相關執法部門查處違規野外用火7起,處理7名違法行為人,有效地震懾了違規野外用火的違法行為。
案例一
2022年3月15日下午,沐川縣富新鎮發生森林火情,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縣公安積極響應,組織食藥環偵、刑警、特巡警、交警等警種和富新派出所,按照工作預案開展相關工作,全力做好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維護及火案查處工作,并配合做好滅火救援工作,經5個小時將明火撲滅。經查,起火原因系違反野外用火規定引發,現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鮑鋒趕赴現場一線指揮,確保了現場撲救工作順利開展。
案例二
2021年2月12日,沐川縣利店鎮村民黃某某在一林地為家人祭奠使用明火,致該地198平方米林地被焚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黃某某依法被沐川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一日處罰。
案例三
2022年3月12日晚19時許,永福鎮政府同永福派出所開展森林防滅火巡查中,發現永福鎮萬壽村9組有人違反禁令在野外使用明火焚燒雜草,民警立刻聯合政府工作人員趕往現場制止,并固定證據,違法嫌疑人李某某到案后對其違反禁令野外用火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2022年3月18日,李某某依法被沐川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沐川公安提醒:法不容情,嚴禁野外用火,切勿僥幸與大意。森林火災不僅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經濟、生產、生活帶來巨大經濟損失,也讓我們的綠色家園遭受創傷。保護森林、守護綠色是我們的職責,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讓我們攜起手來,杜絕野外用火,主動做好森林火災防范,共建綠色、平安沐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