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晚,井研警方接到群眾舉報:有人在城區街心花園一居民樓房間內投放賭博機進行賭博。眾所周知,“老虎機”、“草花機”、“捕魚機”……這一系列賭博機,可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群眾舉報稱自從居民樓放置賭博機后是“門庭若市”,往來的人員那是“絡繹不絕”啊。
接舉報后,治安大隊、研城派出所迅速組織民警前往該小區調查核實,并鎖定該賭博窩點。經過周密部署,民警果斷出擊,賭徒們還沒回過神來就被破門而入的民警控制住,現場查獲涉賭人員6人,繳獲賭資萬余元、箱式翻牌賭博機13臺、魚兒機1臺。
經審訊,廖某、胡某等人如實供述了通過向服務人員張某用現金兌換賭博機分數后,以打翻牌機、魚兒機的方式進行賭博,服務人員張某也對為賭博人員提供條件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研城派出所已依法對涉賭人員處以行政處罰,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賭”網恢恢,“輸”而不漏,只要沾染賭博惡習,輕則違法,重則犯罪,井研公安將一如既往以“零容忍”的高壓態勢最大限度地擠壓賭博違法犯罪空間,同時希望廣大市民朋友發現有賭博行為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