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新鮮的河魚,于是,拿上電魚設備偷偷到河里“掃蕩”,將大魚、小魚全部收入囊中。然,河魚雖鮮,當取之有道。知法犯法、鋌而走險最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9月2日凌晨,眉山天府新區視高派出所接到報警,轄區一河里有人正在“電魚”。
接到報警后,民輔警趕到現場,將剛好從河道里面“忙碌”完的曾某某、謝某某當場抓獲,并查獲電魚工具、漁獲物若干。
部分漁獲物
經審訊,榮某某(投案自首)等3人,因想滿足口腹之欲,便邀約一起到視高“電魚”。由于擔心公安機關打擊,特意約定在凌晨。當晚“戰果頗豐”準備上岸時,被公安機關逮個正著。
目前,曾某某等3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被該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為什么要嚴禁電魚?電魚到底有多大危害?
一電魚是一種滅絕性的撲殺行為,對魚類資源的破壞是毀滅性的。魚群不分大小,不分種類被“一網打盡”,而且被電擊過的魚,性腺會受到損害,基本喪失繁殖能力,因此電魚也被稱為“絕戶”捕撈。
二隨著電魚設備不斷升級,輸出電壓可達上千伏,除了嚴重危害魚類繁殖,還會殺死水里的螺螄、貝類、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
電流入水后,會造成一定水域面積內氧氣耗盡,從而導致水生生物窒息而亡、腐爛變質,污染水體環境,破壞生態循環,造成“死水”現象。
三電魚者本人也存在著觸電的危險,因為工具簡陋,瞬間產生的高壓對人身安全構成極大的威脅,極易發生人被電擊身亡的事故,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是指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請廣大群眾自覺保護水域生態環境,切勿貪圖一時美味,用生命安全做賭注,進行非法捕撈。如果發現身邊有非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請及時向漁政部門或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