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縣人民法院大橋人民法庭的遠程調解室里,法官王梅正在遠程調解原告崔小麗(化名)與被告趙兵(化名)戀愛期間購置房屋產生的糾紛。
案情簡介
崔小麗與趙兵在戀愛期間,以雙方名義購買房屋一套,崔小麗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和銀行按揭貸款,但房屋因故至今未辦理產權。趙兵曾向崔小麗寫過證明,明確房屋是由崔小麗享有產權。房屋交付裝修時,趙兵也支付了部分裝修款。
后來崔趙二人分手,因房屋問題雙方產生矛盾糾紛,崔小麗遂訴至合江縣法院,要求確認趙兵出具的證明有效且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權歸屬自己。
案件調解
受理案件后,因崔小麗人在外地,故而法官通過遠程調解方式組織雙方調解。調查過程中,法官和調解員耐心聽取了崔趙雙方的意見,找準“病灶”,對癥下藥。
原來趙兵覺得在戀愛期間,房屋裝修自己也出了錢,分手后,崔小麗應該退還趙兵出的裝修費,加之兩人情緒上頭,誰也不聽誰的,才使矛盾愈演愈烈。
于是法官與調解員“兵分兩路”,一方面法官從法律方面向趙兵釋明法律規定,另一方面調解員從情理上對崔小麗耐心勸解。希望雙方能在法律規定下實事求是,各退一步,折中處理好雙方糾紛。
通過一個多小時的調解工作,崔趙二人最終協商一致,達成調解協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權歸崔小麗,崔小麗支付趙兵之前付的裝修款等費用共55000元。崔小麗當庭支付趙兵30000元,余款25000元崔小麗目前也已經按協議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完畢。
法官說法
出資情況在房產歸屬判定中是重要的考量要素。本案中崔小麗支付了首付款和銀行按揭貸款,這在房屋購置成本中占主要部分,并且雙方曾明確約定過房屋由崔小麗享有產權,因此在房產權益分配上會予以重點考量。而趙兵支付的部分裝修款雖然也是房屋投入的一部分,但雙方就房屋產權歸屬問題事先有過明確約定。因此,一般會在判定房屋歸屬后,由房屋歸屬方對對方的裝修出資進行折價補償 。
法官提醒公眾,在戀愛期間涉及重大財產購置時,應盡量簽訂詳細的書面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避免日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