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復工管理。印發疫情防控期間農業企業(項目)復工復產通知,要求在省級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群眾“菜籃子”產品生產加工、農業生產資料生產經營相關企業和重大農業項目,按照“一企(項目)一方案”要求,提前向所在鄉鎮(街道)提交復工申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復工復產員工清單和承諾書,由鄉鎮(街道)審核把關,符合條件允許復工復產。
(2)落實防控責任。要求復工復產農業企業(項目)要建立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精心制定防控預案,仔細摸排返崗職工健康信息,排查生產環境,備足防控物資,加強職工宣傳教育,堅持每日排查消毒,實行錯峰就餐或分散就餐,減少會議等聚集性活動,強化應急處置,確保復工復產后疫情防控不松勁。
(3)強化行業監管。縣農業農村局安排專人對接指導農產品規模生產經營、農資經營、生豬養殖、屠宰場、農機經營、水產品生產經營、農產品加工等涉農企業(合作社)復工復產,加大對企業復工復產后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各項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措施,確保疫情防控和生產經營“兩手抓、兩不誤”。(唐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