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疫情尚未解除,一起險些引發人員聚集的臨時雇工損害賠償糾紛,在岳池縣司法局九龍司法所所內順利調解。
今年3月中旬,岳池縣中和鎮居民曾某的親屬來到九龍司法所求助,希望司法所幫助其解決糾紛。原來,曾某為九龍鎮藍灣河畔處周某承辦的壩壩宴臨時做幫工。1月23日中午,剛上了半天班的曾某在端菜時不慎跌倒,致右股骨骨折,入住岳池縣人民醫院治療,花費醫藥費三萬余元。出院后,曾某多次找到壩壩宴承包人周某,要求解決醫藥費等相關費用,但周某認為曾某一是有個人責任,二是僅上了半天班,于情于理不可能賠償太多。在今年春節特殊防疫期間,周某虧本嚴重的事實影響下,雙方心理賠償數額差距過大,導致矛盾升級,無法溝通。無奈之下,曾某的親屬只好向九龍司法所尋求援助。
九龍司法所當場接受此案,庚即向縣司法局匯報后,決定以法律援助方式先行介入調查。經過多次走訪雙方當事人、目擊證人、查看事發現場的充分調查后,司法所核實了曾某傷情的真實性。
3月18日,九龍司法所依據調查基礎,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面對面調解。調解之初,雙方分歧仍較大。針對此情形,工作人員隨即分別開展了單獨調解,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一邊向壩壩宴承包人周某反復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一邊則悉心安慰曾某,勸解其適當做些讓步。通過工作人員的有效引導,雙方當事人轉變角色,做到了換位思考。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壩壩宴承包人周某同意支付曾某殘疾賠償金、營養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8880.00元,并當場履行完畢,同時雙方表示今后不會為此事再起糾紛。至此,一起臨時雇工損害賠償糾紛案劃上了圓滿的句號。(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