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本網從東坡區委政法委獲悉,2018年以來,東坡區區委、區政府把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圍繞2018年治標、2019年治根、2020年治本工作總藍圖,堅持高站位統籌,高標準謀劃,高質量推進,共打掉涉黑涉惡團伙7個,抓獲涉案人員213人,查處涉黑涉惡腐敗6人,“保護傘”10人,追責問責9人,有效鏟除黑惡犯罪滋生土壤,營造了安全穩定社會環境。2019年,全區刑事、治安案件發案率分別下降3.8%、26.3%;GDP實現476.1億元,增長8%,居全市第一;全區經濟社會持續高速發展,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提升。
黨政主導強推進。成立由區委書記任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以上率下層層推動。定期開展督導檢查,責成工作不力的部門向區委常委會述職。全額保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經費,三年來區財政累計投入2000余萬元,確保工作運轉有力。
部門聯動強攻勢。組建區線索核查中心,共受理涉黑涉惡線索1188條,辦結1188條。嚴格落實“兩個一律”“一線雙核”要求,確保“傘”“網”“鏈”查深查透,查處涉黑涉惡“保護傘”10人,查扣、凍結財物、資金合計2.2億元。
聚焦源頭強治理。將掃黑除惡與基層治理相結合,嚴把社會治理“源頭關”,整合公共安全視頻系統資源6525路,實現重點路段、場所、卡口視頻監控全域覆蓋,有力提升群眾安全感。組織市場監管、自然資源、交通運輸、住建、水利、商務等行業系統開展“6+N”亂點亂象專項整治,整治行業領域管理問題190個,建立規范管理制度26個。
立足長效強機制。健全嚴打長效機制,完善偵查、審查、審判環節工作制度,推動涉黑涉惡案件快偵、快捕、快訴、快判。健全治亂長效機制,充分利用司法、檢察、監察建議和公安提示函跟蹤問效,發出“三書一函”共19份,有效推動刑事司法和行政執法有效銜接。健全聯審長效機制,凡涉及黨政領導干部、村(社區)“兩委”干部調整的,由區委政法委事先對其是否涉黑涉惡進行全面審查,嚴防黑惡勢力把持基層政權。三年來,共對1260名“兩委”干部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清理受過刑事處罰的6名“兩委”干部。
多措并舉強宣傳。落實宣傳保障,公布群眾舉報涉黑涉惡線索獎勵辦法,每年預算30萬元舉報獎勵基金,對舉報并查實者及時給予獎勵。強化氛圍營造,全區共累計張貼、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00萬余張、懸掛橫幅標語10000余幅、設置舉報箱700余個,營造對黑惡勢力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建立常態宣傳陣地,在《東坡新聞》、東坡門戶網站、“兩微”客戶端開辦專題、開設直播,讓掃黑除惡宣傳深入人心。
東坡區已審結的5起涉黑涉惡典型案例
“鎮霸”—李某元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1995年12月至1996年2月,被告人李某元在眉山市東坡區(原眉山縣)尚義鎮尋釁滋事、毆打無辜,于1996年12月被原眉山縣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1998年6月李某元刑滿釋放后,通過參與工程項目建設,具備一定經濟實力。為確立其在東坡區尚義鎮的強勢地位,先后組織謝某文、陳某利、黃某平等人大肆實施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活動,在東坡區尚義鎮造成嚴重影響。2008年3月,李某元組織成員謝某文、劉某友、魏某等人在東坡區世代賓館聚眾斗毆,逐步形成以李某元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成員先后以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有組織實施17起犯罪活動,13起違法活動,致使多人人身傷害,財產被損壞,多個公司、企業生產經營不同程度被影響、破壞。同時該組織高利放貸,采用暴力、恐嚇等非法手段追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多起。
2020年7月29日,東坡區法院對李某元、李某枰等25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騙取貸款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首犯李某元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對其余24名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人員分別判處六個月至九年二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判處罰金。
“肉霸”—王某東等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
自1998年以來,被告人王某東在從事生豬屠宰經營過程中,為壟斷眉山中心城區農貿市場的豬肉供應市場,增加屠宰數量,樹立非法權威,長期指使安排其屠宰場管理工作人員肖某明等人對眉山中心城區各農貿市場的豬肉經營戶攤位進行巡查,期間發現各農貿市場上有未到王某東經營的屠宰場進購豬肉或者屠宰生豬的豬肉經營戶,則對豬肉經營戶進行滋擾、圍堵,阻礙經營戶銷售豬肉,影響正常經營。同時,被告人王某東超標準收取屠宰費,并借口屠宰費不足扣留生豬小副產品。
2019年12月19日,東坡區法院對王某東等人惡勢力集團犯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罪、詐騙罪,數罪并罰,判處王某東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元;被告人肖某明等其余10人分別判處一年十個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對王某東詐騙所得148628元及違法扣留小腸銷售款9743064.6元予以追繳。
“的霸”—何某光、江某甫等人惡勢力團伙犯罪案
2014年以來,被告人江某甫成立“愛心車隊”微信群,陸續有五六十個出租車駕駛員加入該群,群里約四十個駕駛員安裝對講機,以該微信對講機群為聯絡平臺,形成以被告人何某光、江某甫為首,與被告人丁某、高某某等成員相對固定地糾集在一起的“惡勢力”團伙。該團伙在出租車行業內,以“愛心車隊”微信群和車載對講機群為紐帶,打著維護眉山城區出租車行業秩序的幌子,充當地下執法隊,插手解決出租車司機糾紛,攔截、毆打載客不關車燈的出租車司機,敲詐勒索其他酒后駕駛車輛的司機,先后多次共同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9年5月31日,東坡區法院對何某光、江某甫等人惡勢力團伙犯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江某甫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被告人何某光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對其余4名人員分別判處十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村霸”—陳某波等人惡勢力團伙犯罪案
被告人陳某波原系東坡區人大代表、太和鎮三江村黨支部書記,2007年至2018年8月,陳某波利用其影響力,先后糾集被告人夏某某、劉某某等人在太和鎮三江村范圍內,共同實施非法采礦、尋釁滋事、詐騙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濫開濫采礦產資源,侵吞國有財產,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9年11月22日,東坡區法院對陳某波等人惡勢力團伙犯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罪、貪污罪、非法采礦罪、詐騙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陳某波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71萬元。對夏某某、劉某某等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九個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或判處罰金。
何某偉等人惡勢力團伙犯罪案
被告人何某偉為獲取非法利益,從2012年開始在眉山中心城區和岷東新區從事高利放貸業務。2012年至2014年10月期間,為追討高利貸,被告人何某偉糾集被告人李某紅、潘某學,對雷XX、吳X、王XX、羅XX、周XX 5名債務人共計實施6次隨意毆打行為,此外何某偉在2018年為催討高利貸還單獨實施隨意毆打債務人龔X、任意損毀債務人胡XX財物等3次尋釁滋事行為。
2019年11月29日,東坡區法院對何燕偉等人惡勢力團伙犯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何某偉、李某紅、潘某學三人形成以何燕偉為首,以李某紅、潘某學為成員的惡勢力團伙,分別以尋釁滋事罪判處何某偉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李某紅二年六個月、潘某學一年十個月。
守一方熱土、護一方平安。區委區政府將持續鞏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成效,不斷加強平安東坡建設力度,大力推進平安東坡建設進程,為84萬東坡百姓營造和諧、穩定、繁榮的生產生活和工作環境!東坡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東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