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某企業因經營出現困難,欠繳工人社會保險費用140萬元,縣人社部門接到職工反映后,進行了核實并下發了限期繳納決定,要求該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1403333元,后企業未能履行,經東坡區法院行政裁定后,2018年11月29日,縣人社部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歷經2年時間,終于在2021年“司法大拜年”期間全額執行到位,有力的保障了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在執行過程中,青神法院查明被執行人的經營基本處于停滯狀態,名下有廠房等不動產登記信息之外,無銀行存款、車輛等其他財產,但其廠房等不動產均已被抵押,且被其他法院在先查封,本院依法進行輪候查封后,因暫不具備處置條件,終結了本案的執行程序。
2020年11月9日,申請執行人提供財產線索稱,被執行人名下的廠房、土地等不動產將由政府進行回購,回購款項可以用來支付本案欠繳費用。經核實后,青神法院于2020年12月12日向縣相關部門送達了執行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在款項到位后通過法院向申請執行人支付該企業應繳的社保費1403333元。2021年1月23日,該款項全部轉入了法院案款專戶,2021年1月31日,全額向縣社保部門支付,繳存入該企業300名職工的社保賬戶內。至此,該企業欠繳社保費一案在2021年春節前全部執行到位,該企業的300名職工的合法權益得以充分保障。
2021年的春天是寒冷的,在新冠疫情的籠罩下更顯得不同尋常,但青神法院人不畏艱辛,愿默默的堅守法律,堅守實現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為穩固民生貢獻應有的力量。(高利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