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生態環境保護,進一步提升污染環境犯罪案件辦理質效,近日,東坡區人民檢察院與市生態環境局執法支隊組織召開了生態環境保護“兩法銜接”專題工作會。市生態環境局、區法院等單位參加會議。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賀志勇主持會議。
會上,參會人員就市生態環境局正在辦理的一起污染環境案件為切入點,深入探討了污染環境罪司法解釋中所規定“其他具有有毒性,可能污染環境的物質”的認定等問題,如超標氨氮廢水是否屬于污染環境罪所規定的“有毒物質”或“其他有害物質”,重點討論了向污水管網傾倒廢水造成溢流能否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以及應急污染處置導致的“公私財產損失”認定等疑難問題。會議還對污染環境案件涉及的證據移送標準、生態環境損害認定、生態環境修復等重點工作達成了共識,明確了各部門執法司法工作注意事項,以及通過“兩法銜接”工作形成打擊生態環境領域犯罪合力,實現精準治污、協同共治。
下一步,東坡區檢察院將繼續強化“兩法銜接”工作,持續開展與相關行政執法單位的協作配合,就生態環境等特定領域案件的法律理解與適用等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探討,不斷提升污染環境犯罪案件辦理質效,共同筑牢生態環境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