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樂山市市中區檢察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忠實履行檢察監督職責,依托“海棠花開”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通過司法辦案融合“四大檢察”能動履職,積極探索了一條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的新路徑。
堅持雙向保護,依法履行檢察職能 依法從嚴打擊各類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犯罪,通過從嚴追訴,從重提出量刑建議,加大打擊力度。與區公安分局會簽《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詢問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辦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證據指引》,開展“一站式”取證、詢問工作,有效減少對該類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傷害”。自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以來,該院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52件,為49名未成年女性受害人提供全面綜合的司法保護。同時,對涉案的女性及未成年人精準幫教,對主觀惡性不大、犯罪情節較輕的初犯、偶犯女性及未成年人,全面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堅持全面保護,彰顯司法人文關懷 積極開展民事支持起訴,辦理支持婦女起訴案件21件(其中3人為殘疾婦女),為女性勞動者追回勞動報酬12.6萬余元。精準運用提請抗訴、再審檢察建議等方式,糾正涉及虛假訴訟的民間借貸糾紛等案件中有損婦女合法財產權益的錯誤判決3件。依托“暖楓細語·12309”為民解憂服務品牌,開展涉性侵女性未成年人和殘障婦女兒童專項救助,救助困難婦女兒童22人,發放救助金16.8萬元。
堅持協同保護,形成區域工作合力 聯合區法院等11家單位在市中區桂花樓社區掛牌成立“樂山市市中區家庭教育實踐基地”,通過“心理咨詢+強制家庭教育”的方式,向留守兒童、父母離異及服刑人員等特殊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幫教、關護等一體化法治服務。與區婦聯等7家單位會簽了《選任合適成年人參與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辦法》,選任39名合適成年人擔任未成年人的“臨時家長”,在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的情況下,保障未成年人的訴訟權益。此外,強化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綜合履職,結合所辦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針對轄區內旅館登記入住人員信息不規范、娛樂場所雇傭未成年人從事酒水營銷等問題,向相關部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督促加強監管,促進堵漏建制。 堅持預防保護,拓寬法治宣傳渠道 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持續強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犯罪預防工作。依托“海棠花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開展沉浸體驗式法治教育活動共計20余場,受眾人數過千人。制作防疫、禁毒、防性侵等普法動畫小視頻15期、拍攝微電影《滿天星》,通過“云課堂”形式,在全區中、小學及幼兒園播放。推進“法治進校園、進社區”常態化,實現了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全覆蓋,在開學季、“六一”兒童節、“6.26”禁毒日等重要節點集中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充分利用好“舉報宣傳周”平臺,為維權婦女提供法律咨詢與政策解答,積極參加區婦聯組織的“巾幗維權,法護萬家”主題活動,向全區婦女干部進行普法宣講,提高法治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