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加有效地服務保障川渝經濟圈建設戰略部署,實現司法資源共享、提升司法效率,安岳縣人民檢察院與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達成未成年人保護協作協議,并開展第一次嘗試。
雙方簽訂《附條件不起訴監督考察協議》,啟動第一次協作。受九龍坡區院的委托,安岳縣檢察院將對該院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的未成年人小李開展為期六個月的監督考察。16歲的小李系四川省安岳縣人,在重慶、深圳實施多次盜竊。因小李系初犯,案發后積極賠償被害人并取得諒解,自愿認罪認罰,且家庭具備監管條件,九龍坡區院遂依法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因小李家住安岳,為順利開展監督考察工作,幫教引導小李回歸社會,九龍坡區院即委托安岳縣檢察院協助監督考察。根據協議規定,在考察期間,安岳縣檢察院將督促小李按月提交思想匯報、安排小李參加公益勞動、接受法治教育,開展家庭教育等工作,及時與委托院通報信息,實現溝通上無縫銜接,確保監督考察取得預期效果。
跨域協作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既節約了司法資源,又能讓未成年人在家門口接受司法保護,提高了保護成效。此次嘗試是兩地附條件不起訴監督考察協作的試水,也是全面開展司法協作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