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檢察院的工作很滿意……”,這是8月11日峨眉山市檢察院對一起信訪案進行公開聽證要結束時,信訪人發自內心的聲音。
信訪人于3年前向峨眉山市檢察院反映該信訪案源,該院調查后認為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后,信訪人認為所反映的92米堰渠工程款存在重復報銷的信訪問題,當年未予調查清楚。7月26日,峨眉山市人民檢察院接收該信訪案后,賡即進行充分調查,決定以公開聽證的形式答復信訪人。聽證會由峨眉山市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童偉明主持,邀請樂山市人大代表、樂山市人民監督員和專職律師擔任聽證員。
“我們將嚴格按照聽證會程序,通過公開透明的方式,把三個清楚講到位:把事實、證據、法律適用講清楚,把調查過程講清楚,把信訪矛盾焦點講清楚,以促進信訪矛盾的化解。”童偉明如是說道。
案情介紹:
信訪人反映2004年某廠破產清算組出資修建了一條長92米的堰渠,2009年某村硬化村道時重復報銷了該92米堰渠的費用,其認為某村村支部書記余某某存在欺詐貪污行為。2017年4月,信訪人把該問題反映給峨眉山市檢察院,檢察院以未發現違法證據為由不予立案。
聽證會上,在充分聽取信訪人的意見后,承辦檢察官介紹了通過調查認定的案件事實,特別是圍繞信訪人提出的92米堰渠工程款是否由某廠破產清算組出錢修建的焦點進行了充分說明。聽證會以現場播放展示調查收集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并進行了質證;并播放了某某廠維修工程隊隊長謝某某到92米堰渠現場指認錄像,詳細說明2004年某某廠工程隊修建圍墻的情況。
(上圖依次為參加本次聽證會的聽證員:樂山市人大代表李崇平,樂山市人民監督員尹文琴、王濤,律師張學玲)
通過信訪人陳述、證據展示、聽證提問,在充分論辯的基礎上,案件事實越加清晰。經過閉門獨立評議,聽證員形成聽證評議意見,為檢察機關下一步做出調查決定提供參考。
“聽證會通過面對面,看得見的聽證程序,讓參加聽證的各方充分發表意見,公開透明,很接地氣,把問題的焦點講清楚了,對解開信訪人心中的‘疑結’很有促進作用。”參加聽證會的人大代表李崇平表示。
“此次聽證會是峨眉山市檢察院積極探索、建立新時代的檢察公開聽證機制的一次有益探索,是解決各類涉檢信訪問題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那些重大、疑難復雜或當事人矛盾沖突激烈的案件納入聽證范圍,以公開促公正,把釋法說理等工作擺在面上,把檢察工作接受人民的監督落到實處的一次有益展示。正因此次公開公正的展示,獲得了信訪人對檢察院工作很滿意的評價。”童偉明專委在聽證會結束時說道。(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