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瑛
女,中共黨員,現任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第一檢察部主任。
自2018年黨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以來,陳瑛立足檢察機關職責定位,按照“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的要求,恪盡職守、兢兢業業、勇于擔當,成績突出。
陳瑛在為群眾宣講禁毒防艾知識
工作16年來,被樂山市人民檢察院記個人三等功,被共青團樂山市委評為“樂山市優秀青年志愿者”、被中共峨邊彝族自治縣委、縣政府評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信訪穩定工作先進個人”、被中共峨邊彝族自治縣委組織部、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記“三等功”、多次被考評為“優秀公務員”。
提升站位,加強學習
陳瑛同志充分認識到開展專項斗爭的重大意義,切實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始終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推動掃黑除惡不斷突破,努力為全縣脫貧攻堅、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提堅強司法保障。
她牽頭制定《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方案》,將掃黑除惡工作按照全縣和院掃黑除惡領導小組要求加以部署,與自治縣公安局會簽《提前介入涉黑涉惡案件偵查活動實施細則》,加強與公安機關協同聯動,充分發揮提前介入作用。
陳瑛(左一)在疫情期間與同事加班辦案
同時加強與縣紀委監委、法院等溝通協調,建立完善聯席會議、疑難案件研究會商、信息通報、線索移送等協作配合機制,著力構建工作合力。
與此同時,她也注重自身學習提升,積極開展掃黑除惡案件相關指導意見、司法解釋、指導案例等集中學習、培訓,不斷提升辦案能力水平。
勇于擔當,辦好案件
在辦案中,陳瑛既堅持依法嚴懲,絕不降格處理,堅守法律政策界限,堅持法定標準,不拔高湊數,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同時又嚴把法律適用關,做到寬嚴相濟,罰當其罪。
在辦理公安機關以惡勢力犯罪移送的胡某某等6人敲詐勒索案件中。該案案發后立即組成辦案組提前介入,作為案件主要承辦人,陳瑛放棄休息時間,加班加點,引導自治縣公安局開展偵查,對關鍵性定罪證據提出偵查方向,完善犯罪嫌疑人主觀故意的證據,對“軟暴力”、“惡勢力”犯罪的認定、“保護傘”重點審查提出建議,最終制作了近12萬字的審查報告。
陳瑛(左一)在疫情期間與同事加班辦案
審查起訴期間,陳瑛多次參加公、檢、法聯席會,對該案定性及惡勢力犯罪認定進行研判。針對公安、檢察兩家認定分歧較大,她秉持罪行法定、疑罪從無原則,堅持“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也不湊數”的辦案理念,多次向市檢察院作專題匯報,召開檢委會討論研判,最終結合在案證據,進行深入透徹的法律、法理分析,對胡某某等6人的行為定性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不構成惡勢力犯罪團伙,并最終獲得法院支持。
現在,陳瑛又投入到孟某某等20人涉嫌“套路貸”犯罪案件辦理中。該案涉案人員眾多,被害人達3000多人,涉案金額近900萬,涉嫌罪名4個且有新型罪名,案件疑難、復雜,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陳瑛(右)在疫情期間開展遠程視頻宣告
陳瑛受理該案以來,時常奔波于樂山、沙灣、五通橋等地,訊問分押在各地的犯罪嫌疑人,在對重要犯罪嫌疑人訊問時常是一整天,汗水浸透衣背。
陳瑛和同事們克服著種種困難,結合全案證據對所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進行逐一核實,并向公安機關提出了幾十條補充偵查意見,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完善證據,正在為下一步起訴進行充分準備。
法治宣傳,營造氛圍
陳瑛結合自身檢察業務工作,為擴大案件線索來源,積極開展宣傳工作,鼓勵和發動群眾參與到專項整治工作中來。
陳瑛(左二)對留守兒童家庭開展法治宣傳
在開展精準扶貧工作中, 陳瑛對單位幫扶鄉、村進行走訪,圍繞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向幫扶對象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傳播打擊黑惡勢力的有關法律知識,鼓勵廣大人民群眾遵守法律法規,積極踴躍揭發檢舉“村霸”、“保護傘”、宗族勢力等黑惡勢力違法線索,傳遞了檢察機關堅持掃黑除惡的決心和信心。
陳瑛(右)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
同時,陳瑛也充分利用自己法治副校長的身份,積極開展授法治課,深入校園開展“防性侵、防詐騙、防欺凌”等主題法治巡講、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并依托 “兩微一端”平臺,聚焦聚力,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扶正祛邪,弘揚正氣。(陳星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