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龔某某等四人在禁漁區、禁漁期,以投放毒魚藥劑的方法在黃水鄉河溝內非法捕撈野生魚類時,被民警抓獲。民警現場查獲紅尾副鰍78尾、重398.3克,中華斑魚蛉165只、重448.8克。龔某某等人的行為不僅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而且還損害了水產資源正常繁殖、生長,污染了河道水體,破壞了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眾利益。西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后向西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9月20日,西昌市檢察院與市農業農村局漁政部門、黃聯關鎮派出所在西昌市阿七大橋安寧河畔,共同監督違法行為人履行“修復安寧河水域漁業資源與環境責任”,將價值一萬元約6000尾魚苗投放在安寧河中。
西昌市電視臺對放流活動進行了跟蹤報道,檢察院干警借助新聞媒體平臺以案說法,警示廣大人民群眾在禁漁區、禁漁期,炸魚、毒魚、電網捕魚等行為既是刑事違法行為,亦是侵犯社會公共利益的侵權行為。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堅決對非法捕撈說不,大膽監督舉報,齊心呵護漁業資源和水生態環境,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在保護生態環境的路上,檢察機關不僅是行動者,更是堅強的守護者,將積極推進公益訴訟工作,助力天藍、地綠、水清的生態文明建設。(張祖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