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檢察官對我孩子的幫教,我代表全家感謝你們細致的工作,感謝國家的法律政策,今后我一定好好教育孩子,讓他將來好好回報社會,這面錦旗請一定要收下……”,9月28日,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母親和被害人一起到會理縣檢察院向第一檢察部未成年人檢察室的檢察官贈送一面寫著“懷愛民之心,助浪子回頭”的錦旗,真誠感謝我院未成年人檢察室檢察官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關愛和幫助。
2020年9月1日,會理縣檢察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盜竊案件,第一檢察部“未檢室”的檢察官立即進行案件審查與社會調查工作,對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主觀惡性及其成長經歷、家庭情況等進行全面走訪調查。通過與其家長共同教育引導,涉案未成年人深刻反思、積極悔罪,書寫了悔過書。鑒于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化名)系剛滿十六周歲的在校學生,認罪悔罪態度好,監護人代其賠償了被害人的全部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會理縣檢察院于9月18日邀請了部分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以及縣關工委、縣婦聯、縣團委、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等單位代表和人民監督員參加了該案不公開聽證會,參會人員一致同意對涉罪未成年張某某作附條件不起訴決定。
會理縣檢察院始終堅持人性化辦案,對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都秉持“教育與挽救”的宗旨,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今天給我院送錦旗不僅有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屬,而且還有受害人,這是對我院未檢工作的鼓勵和鞭策,這充分說明了我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在教育挽救未成年人和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我院將一如既往地繼續貫徹未成年人工作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充分發揮“捕訴監防教”一體化辦案模式的優勢,全方位、多舉措幫教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幫助他們重塑心靈,更好的回歸家庭和社會。在辦案中,努力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治效果的有機統一。(駱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