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深入推進公開聽證的規定,確保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公開化、透明化,按照“能聽證,盡聽證”的原則,充分提高聽證質效。10月29日,九龍縣人民檢察院聯合甘孜州人民檢察院及對口援建—青白江區人民檢察院三地檢察機關在九龍縣院召開了對刑事被害人父親高某甲及女兒高某乙申請國家司法救助公開聽證會,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縣教體局等代表受邀參加公開聽證會,聽證會由九龍縣院副檢察長胡莉萍主持。
2014年11月,九龍縣發生羅全康故意殺人案,受害者高永康系申請人高某甲的兒子、高某乙的父親,雖然該案發生已久,但其造成的傷害巨大,且被害人家屬至今未得到任何賠償。如今隨著申請人年齡增大,申請人高某甲的生活水平逐年下降,經濟能力一日不如一日,只能打短工和靠國家的救助生活,家庭生活十分困難。女兒高某乙跟隨外公生活,外公年事已高且無任何收入來源,讀書所需學費均由親戚朋友資助。
與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縣教體局代表根據案件事實、法律適用、政策規定、申請人家庭的實際困難,圍繞救助對象、救助金額、救助標準等發表了意見。他們一致認為,案件受害人的申請完全符合國家司法救助的條件,應當予以救助。通過參考各方意見,各救助院決定予以國家司法救助。
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縣教體局等代表對此次救助表示大力支持,一致認為此次救助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的溫暖和人性關懷,有效地為受害人家庭解決了實際困難。縣教體局代表趙永輝表示:“通過此次公開聽證會,讓我對檢察機關的司法救助體系有了更深的認識,同時展現了三地檢察院務實的工作作風,下一步教體局將聯合檢察機關,對我縣學生進行篩查,對更多需要幫助的學生提供及時的援助”。
會后,九龍縣人民檢察院、甘孜州人民檢察院、青白江區人民檢察院在現場代表委員的見證下向救助申請人高某甲和高某乙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4萬元(九龍縣人民檢察院對高某甲予以國家司法救助5000元,對高某乙予以國家司法救助7000元,甘孜州人民檢察院對高某乙予以國家司法救助8000元,青白江區人民檢察院對高某甲予以國家司法救助20000元)。救助申請人高某甲雙手合十著說:“謝謝,謝謝檢察機關在我家最困難的時候伸出援手,幫我們渡過難關。我一定會教育孩子好好學習、遵紀守法,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馮一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