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下午,樂山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魏小玥受邀參加樂山市政協社法委委員學習培訓會,為市政協社法委全體委員帶來了一場精彩的公益訴訟委員講堂。
培訓會上,魏小玥副檢察長以《檢察公益訴訟的進程與現狀》為題,緊緊圍繞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歷程、法律依據、行政公益訴訟簡介、公益訴訟開展情況四個方面,結合近年來全國及樂山本土公益訴訟案例,采用圖文并茂的方式,為委員們作了既全面詳實又生動直觀的講解。
委員們紛紛表示,通過此次培訓講堂,對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職能有了更加全面、系統、深入的了解,將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更好地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那么究竟什么是公益訴訟呢?
公益訴訟
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由法律規定的國家機關或組織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活動。它包括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
《民事訴訟法》規定
人民檢察院對于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有關機關和組織或者有關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有關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
《行政訴訟法》規定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呂丹 何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