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的偵查監督,深入推進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創新偵查監督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有關法律規定和甘孜州人民檢察院、甘孜州公安局關于印發《派駐公安機關檢察室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精神,結合瀘定縣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工作實際,構建新型檢警關系。12月16日,瀘定縣人民檢察院駐瀘定縣公安局檢察室正式掛牌成立。
派駐檢察室主要承擔刑事案件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和提前介入等刑事訴訟監督工作,搭建起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溝通交流、暢通渠道的監督制約平臺,有利于加強監督制約和協作配合,實現“雙贏、多贏、共贏”的法律監督理念,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和辦案質量。
揭牌儀式后,雙方就派駐檢察室以及派駐人員的工作職責和下一步如何開展好派駐檢察室工作進行了溝通和交流。
該院將以派駐檢察室的成立為新起點,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延伸法律監督觸角,及時發現并介入公安機關辦理的重大、疑難、復雜刑事案件,引導偵查取證,強固證據;對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和其他執法活動進行適時監督、動態監督,切實提高刑事辦案質量和效率,共同形成打擊違法犯罪合力,維護司法公正。 (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