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車禍,奪去了正值壯年的徐某某的生命,車禍無情,人有情。近日,峨眉山市人民檢察院對一起交通事故被害人的近親屬發放了國家司法救助金。
2019年10月,劉某駕駛無牌摩托車逆行將駕駛摩托車正常行駛的徐某某撞傷致死,經法院審理判決,劉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賠償被害人家屬76萬余元。但因劉某經濟能力不足,無賠償能力,無可供執行財產,賠償款至今尚未賠付。 該院第三檢察部獲悉后,迅速向李明雙檢察長匯報,及時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承辦檢察官通過走訪救助申請人所在村委會、鎮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獲取了申請人積極支持、配合黨委政府的工作等相關情況,了解到被害人父母年老多病,其父春節前住院檢查,初步診斷為胰腺癌,其妻現無工作,女兒大學畢業正處實習階段。徐某某的去世,無疑讓這個貧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為使國家司法救助更加的公開、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該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和律師作為聽證員,對該救助案進行了公開聽證。聽證員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礎上,根據各自職能職責,分別從法、理、情等不同的角度,發表了自己的評議意見,一致認為救助申請人的申請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同意對申請人予以救助,并就救助方式和金額提出意見建議。 聽證會后,該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上報市委政法委。經峨眉山市司法救助專項資金管理委員討論,同意峨眉山市檢察院提出的救助意見,決定救助徐某某、王某某、張某某各5萬元,徐某1萬元,并于近日到被害人父親所在治療醫院進行了救助金發放。
(黃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