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大力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樂山市金口河區檢察院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積極回應群眾關切,主動作為,通過訴前磋商程序,督促相關部門及時履職整改。
4月24日晚,樂山金口河區大渡河某電站右岸一期防護工程(人行道改造工程)路段一污水管道因施工造成堵塞,污水從人行道井蓋溢出,流向公路,導致公路積水成凼,臭氣熏天,嚴重影響群眾出行和環境衛生,引起社會廣泛關注。4月25日上午9時,金口河區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組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對該路段污水管網問題進行詳細了解,并立即召集區住建局和施工單位就整改措施當即現場磋商,確定整改方案:一是采用吸污車對堵塞管道和積水路面進行污水收集處理;二是對該路段管道進行疏通,確保排污通暢。區住建局責成施工單位立即整改。同日下午3時30分,整改完成。同日下午4時,經辦案人員對現場“回頭看”,污水不再溢流,現場道路已清洗干凈,臭氣不復存在,公益得到及時保護,群眾的出行煩擾得到解決。本案從線索發現到整改,在1天內完成,經過磋商結案,既節約了司法資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實現了雙贏多贏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