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0日,由樂山市市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羅某某銷售假煙一案開庭審理,法院采納了區檢察院發出的精準量刑建議,判處羅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
至此,曾某某、羅某某、石某某、楊某某等售假犯罪分子全部認罪伏法,一條橫亙市中區多年的假煙銷售鏈被徹底摧毀,煙草市場秩序得到維護。
2021年11月,市中區檢察院受理曾某某銷售假煙一案。經審查核實,曾某某于2018年開始,通過微信大量購買紫云、紅塔山、大前門、云煙珍品等品牌香煙的偽劣制品出售牟利,銷售金額共計720500余元。案發后,偵查人員在曾某某處扣押未售出的偽劣香煙972條,經鑒定,貨值金額達101070元,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對其銷售偽劣產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曾某某銷售假煙案成功辦理后,承辦檢察官順藤摸瓜,發現除曾某某之外,其下家石某某也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且石某某也有發展售假下家的嫌疑。為提高辦案質效、嚴懲犯罪,承辦檢察官向公安出具了繼續偵查提綱,指引偵查機關補強證據。最終,一條以曾某某為上家、石某某為一級下家、楊某某和羅某某為二級下家的三層級假煙銷售鏈浮出水面,銷售金額累計達86萬元。
面對如山鐵證,曾某某、羅某某、石某某、楊某某等人均表示自愿認罪認罰,最終,曾某某等4人獲得七年半到兩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第三條: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第四條、第十九條:禁止生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煙草制品。
第五條、第三十二條 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