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服務保障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彭山區檢察院主動運用“檢察+”模式深化司法救助,為鄉村振興大局貢獻檢察力量。
一是一案多移+多方協同拓寬救助線索來源。2020年以來,彭山區檢察院建立了司法救助“一案多移”線索移送機制、公檢法等部門聯席會議通報機制,確保案件中發現救助線索及時移送司法救助部門。和區鄉村振興局會簽了《關于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施意見》,建立協作機制,著力加強對農村地區生活困難當事人的司法救助,做到“應救盡救”,案件數量從2019年起逐年增加,其中農村困難當事人及家屬占比96%,努力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上推動司法救助工作“提檔升級”。
二是調查+識別確保每一筆司法救助金用到實處。彭山區檢察院在辦理農村救助案件時,不僅充分發揮自身調查職能,深入村組、農戶家里核實情況,而且充分依托與鄉村振興部門建立的協作機制,委托鄉村振興部門對擬救助對象開展貧困識別,對確屬貧困或困難群眾才提供救助,已協作辦理完成兩件農村困難當事人救助案件,為司法救助金用到實處提供了“雙保險”,確保了“應救才救”。
三是救助+N推動司法救助效果優化。彭山區檢察院以求極致精神辦理司法救助案件,圍繞農村地區因案導致生活困難的重點救助人群,在支付救助金的同時,結合調解、公開聽證、法治宣傳、社會綜合救助等方式多元綜合幫扶,已辦理相關案件18 件,實現了將司法救助案件辦理與推進社會治理相融合,運用司法救助修復了社會關系、化解了矛盾糾紛,推進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落實,促進提升了社會治理水平。
(劉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