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雨如絲復似塵,煮瓶浮蠟正嘗新”。4月20日,正逢谷雨時節來臨之際,金口河區檢察院未檢干警、流黃水小學法治副校長王美琳來到該小學,給師生們帶來一堂主題為“未成年人'兩法'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法治課。
什么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制定的法律,突出了“預防為主、提前干預”的原則,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進行分級預防、干預和矯治,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
在此次的講解中,法治副校長結合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以案說法,生動闡述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規定的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以及這兩類行為的分級預防、教育矯治機制,孩子們在輕松愉悅的宣講氛圍中,認真思考,積極提問,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相關法律知識。
法治副校長針對同學們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耐心細致地解答:
這位同學請不要害怕,你們的安全,學校與社會都高度重視。校園霸凌是違法的。根據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嚴重程度,可以分為違規、違法行為和刑事犯罪。校園欺凌和暴力達到一定嚴重程度涉嫌犯罪的,可能觸犯多個具體罪名,如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
課后,同學們紛紛表示,這堂法制教育課讓他們受益匪淺,增長了法律知識,在今后的學習生活中會更理性地思考、解決問題,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學生。
下一步,金口河區檢察院將繼續加強和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的合作,切實發揮法治副校長職能作用,持續深入開展法治宣講活動,為增強青少年的法治意識,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貢獻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