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寧南縣人民檢察院積極推動落實領導干部帶頭辦案,充分發揮領導干部在司法辦案中的帶頭示范作用,不斷激發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內生動力,積極踐行檢察機關“質量建設年”主題。4月22日,寧南縣檢察院檢察長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訴一起職務犯罪案件。
該案的被告人鐘某某在縣衛計系統中有“豐富”的任職經歷,曾先后擔任過縣婦幼保健站、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醫療保障局等部門領導,公訴機關審查認為被告人鐘某某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寧南縣檢察院檢察長結合案件對被告人及在場的衛計系統黨員干部當庭進行了警示教育,指出:作為一名國家工作人員,作為一名共產黨員,要敬畏權力、敬畏法紀,不要因小失大,降低標準,放松要求。本案中的被告人鐘某某在私利和金錢面前喪失了自我,淡忘醫者仁心的本質,一步步逾越法紀紅線,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觀摩庭審的各位黨員干部遵紀守法、嚴于律己、引以為戒,不斷提高自身拒腐防變“免疫力”。
被告人鐘某某在最后陳述時表示:接受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違法犯罪問題的嚴重性,作為領導,沒有起好帶頭作用,在金錢和權力的利誘下,逐步突破“底線”,跨越“紅線”,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現在已是追悔莫及。
通過庭審,檢察長積極投身司法辦案第一線,深入踐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強化以案釋法工作,堅決杜絕機械辦案、就案辦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