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自然資源部關于建立行政檢察與自然資源行政執法銜接工作機制的意見》文件精神,按照省檢察院《協同開展土地類行政處罰非訴執行監督專項活動實施方案》要求,以甘孜州檢察院“土地類行政處罰非訴執行監督專項活動”為契機,得榮縣人民檢察院于2022年4月對得榮縣土地執法情況進行了專項摸排。
專項行動中,經調查發現:得榮縣某行政機關通過公開拍賣的方式將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某公司,但未與該公司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也未足額收繳土地出讓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相關規定。該行政機關作為土地管理部門,在土地使用權出讓過程中未嚴格履行土地出讓管理規范,存在程序違法情形。據此,得榮縣人民檢察院發出了2022年第一份行政違法專項監督檢察建議。
該行政機關在收到《檢察建議書》后,高度重視,制定專項整改方案,規范管理秩序,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逐步形成一套標準化、模塊化的管理模式;強化資料管理,安排專人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形成專卷材料,做到有據可查、有法可依;強化權力監督,堅持以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主動接受公眾和輿論的監督。對標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并于5月5日將整改落實情況書面回復檢察院。
下一步,得榮縣人民檢察院將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和上級檢察機關部署要求,能動履職深化行政檢察工作,在監督范圍、監督手段、監督措施上進一步發力。同時,以服務中心大局、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核心,認真分析研究,探索創新好的工作方法和機制,努力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經驗,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得榮貢獻檢察智慧和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