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義之財,必招后災。雷某某(29歲)、代某某(18歲)在貪念驅使之下,合謀指使唐某某(系未成年人,已另案處理)設局搶劫被害人譚某某,妄想靠此發一筆橫財。三人最終被繩之以法,以無價青春為自己的犯罪行為買單,值得人們警醒。
搶錢、搶車、拍裸照,設圈套請君入甕 2022年2月12日,雷某某與代某某指使唐某某添加被害人譚某某的微信進行聯系。2022年2月17日,雷某某、代某某和唐某某一同制定了搶劫被害人的詳細計劃。隨后,唐某某邀約被害人到酒店開房,此時的被害人渾然不知自己已經落入三人精心設計的圈套。唐某某與被害人開房后,趁機為代某某打開房門,代某某沖入房間毆打被害人,自稱是唐某某的哥哥,并污蔑被害人強奸了唐某某,要求其拿三萬元消災。見被害人一時拿不出這么多錢,代某某拍下了被害人的裸照并強迫其寫下欠條。隨后代某某將被害人隨身攜帶的現金、手機、車鑰匙、銀行卡等財物劫走,開著被害人的車搭載雷某某、唐某某揚長而去。 訊問、補證、明案情,二被告認罪認罰
本案進入審查逮捕階段后,樂山市市中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對雷、代二人進行了訊問,并綜合案件情況,在對雷、代二人批準逮捕的同時,引導公安機關繼續偵查,全面補強本案證據。面對如山鐵證,雷、代二人表示認罪認罰。2022年5月12日,本案開庭審理,法院采納了檢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議,以搶劫罪分別判處雷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代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至此,這個由貪念生出的“仙人跳”團伙認罪伏法,被害人譚某某被劫走的車輛以及部分錢款也物歸原主。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