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央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舉措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行政機關專業人員兼任檢察官助理工作辦法(試行)》的部署,提升檢察監督的精準度和專業化水平,凝聚各方智慧,增強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的聯動合力,實現“雙贏多贏共贏”。5月27日,彭山區人民檢察院舉行首批特邀檢察官助理聘任儀式。
會上,該院黨組成員、常務副檢察長徐惠林解讀了高檢院《行政機關專業人員兼任檢察官助理工作辦法(試行)》,并宣讀了《關于聘任張林等6名同志為彭山區人民檢察院特邀檢察官助理的通知》,隨后黨組書記、檢察長畢旭齊為6名特邀檢察官助理頒發聘書。
畢旭齊向受聘的特邀檢察官助理表示感謝,并提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特邀檢察官助理工作的重大意義。特邀檢察官助理工作制度的建立,不僅有利于提高檢察機關辦案專業化水平,實現“雙贏多贏共贏”,更好服務保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還對促進司法公正、維護司法權威具有重要作用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及現實意義。二是要圍繞主責主業,著力發揮特邀檢察官助理在辦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檢察官要加強與特邀檢察官助理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特邀檢察官“外腦”作用,拓寬檢察案源,有效化解矛盾,參與社會治理,將務實的合作轉換成新時代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群眾辦實事方面的具體行動,以實際行動提升檢察辦案質效。三是要做好保障工作,切實為特邀檢察官助理履職提供良好環境。認真做好特邀檢察官助理組織、聯絡和協調工作,做好工作條件保障、容錯機制保障、補貼保障、業績保障“四個保障”,定期開展特邀檢察官助理培訓,邀請特邀檢察官助理參加檢察開放日等活動,認真聽取特邀檢察官助理在工作中的意見、建議,做到虛心聽取、認真研究、積極采納、及時反饋。密切與特邀檢察官助理的溝通交流,及時傳遞、推送檢察工作動態信息和工作安排,推進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良性互動。
(曾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