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以“知位”“守位”“到位”的思維模式,助力長江十年禁捕工作取得實效。
肩上有擔,在“知位”中推進精準打擊和訴源治理。嚴格履行守土責任,突出打擊重點,對電魚、毒魚等對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危害較大的犯罪行為,堅持從嚴懲處、打早打小。同時,積極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嚴懲“電、毒、炸”嚴重破壞漁業資源犯罪同時,對犯罪情節輕微、自愿認罪認罰的初犯偶犯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實現不增加社會對抗而達到保護漁業生態環境目的。
手中有招,在“守位”中踐行雙贏多贏共贏理念。整合辦案資源,建立刑事檢察與公益訴訟檢察一體化辦案機制,深入推進“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生態檢察模式,實現一案“刑事、公益”雙查,“刑責、民責”同追效果。強化檢察法律監督職能,在推進“行刑銜接”工作中加強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水利執法等部門的溝通配合,支持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職,防止出現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
腳上有泥,在“到位”中推動“十年禁捕”深入民心。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要求,通過“送法下鄉”“公開聽證會”“檢察開放日”等多形式,常態化開展長江“十年禁捕”宣傳,不斷提升社會公眾對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保護意識,推動形成不敢捕、不能捕、不愿捕的社會氛圍,推動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有利于從源頭上減少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的發生,助推實現宣傳普法與社會治理的雙贏局面。
(劉劍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