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昌市瀘山發生森林火災,目前已造成19人遇難,其中18名為打火隊員,1名為當地向導。
今年也是四川涼山森林火災發生一周年。悲慟之余,想起一位已犧牲的消防員的父親說過的話。這位父親在央視《中國驕傲》119特別節目現場,眼含熱淚說道:“在這里我要告訴全社會,每個人做到重視消防、小心防火,不要因為你的一點疏忽,讓我們的消防戰士多冒一次險,讓更多的父親失去兒子、兒子失去父親。”
又一年清明將至,讓我們牢記防火知識,預防森林火災。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于放火罪、失火罪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清明將至,又到了祭奠故人、寄托哀思的時節。但春日天氣干燥,祭掃不當,可能會帶來安全隱患。犍為檢察在此呼吁大家文明祭祀。(唐雯 彭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