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巡查整改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確保整改工作質量,色達縣人民檢察院運用“三號”工作法,切實做到反饋問題真改實改,改出成效。
一是對標“掛號”。堅持以縣委《整改落實方案》是做好整改工作的“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書”,班子成員、各部門、全體干警對標對表抓落實,穩扎穩打控節奏。對能夠立即解決的問題,要馬上整改,立竿見影,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對3個具體方面立行立改、長期堅持,從6個具體工作措施入手,扎實整改,持之以恒地抓,鍥而不舍地改。
二是定期“叫號”。實行月報告制度,各牽頭責任科室每月定期將整改工作推進情況報院黨組,將階段性進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及時上報縣委巡察辦,堅持重大問題集體協商研判,對巡查整改中出現的重點問題、難點問題,及時召開會議分析研判、集體協商、審慎決策、穩步推進,切實加強對巡查整改工作的全面領導和監督管理。對6個具體方面問題中期完成整改,從7方面入手,制定3個月完成工作工作計劃,以“一件接著一件改”的工作態度,切實加以整改。
三要對賬“銷號”。實行“接到整改任務立即掛號,已處理問題及時銷號,問題未處理好一直留號”的對賬銷號制度,既要明確時間要求,又要確保整改質量。每項反饋的問題整改落實完成后,分管領導要形成專項報告經檢察長審查,院黨組要強化審查評估,確保整改到位,對沒有整改到位的問題,要責成限時辦結,堅決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要適時組織“回頭看”,效果不理想的要“補課”,堅決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松勁、解決不徹底不放手,確保所有問題在規定時限內清零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