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自身優勢,用起訴標準對刑事偵查案件依法把關,及早發現問題并提出解決方案,提升案件質量,近日,巴塘縣人民檢察院與森林警察大隊及公安法治科召開案件交流分析會。
巴塘縣檢察院堅持發揮主導責任,前移監督關口,建立提前介入“案件化”辦理機制,通過適當前置提前介入時間點,創新溝通協調工作方式,切實強化檢察監督、精準引導偵查,不斷加強提前介入工作成效,推動案件辦理質量持續提升。
一是建立提前介入“案件化”辦理機制,明確凡是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對公安機關偵查的復雜犯罪案件建立案件臺賬,逐案提前介入,就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證據收集與完善等問題與公安機關充分溝通,提出意見或建議。
二是在提前介入過程中,注重加強溝通協調,確保審前主導、過濾、把關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用實、用好聯席協商會議機制,及時召開協調會,就提前介入中發現的重大復雜問題和機制性難題、個案辦案程序、證據采集等問題進行及時溝通,切實提升提前介入效果,提高引導偵查的效果。
三是有效解決問題工作難點,創新建立邊辦邊補的提前介入模式,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承辦檢察官進駐公安機關辦案組,第一時間分析討論證據,第一時間明確取證重點,第一時間提出偵查建議,引導公安機關及時固定犯罪證據,佐證犯罪事實。
下一步,巴塘縣人民檢察院干警將切實提升自身理論和實踐能力,貫徹“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的工作理念,精準發現案件中的關鍵問題,做到對每一起案件、每一個證據的仔細斟酌、反復思考,有效提升案件辦理效率,確保案件整體質量,實現執法水平的整體提升。(扎西頓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