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集中輪換以來,甘孜州檢察院派駐雅江縣柯拉鄉駐村工作隊員迅速轉變角色,積極能動履職,做實做細幫扶工作,切實助力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連日來,駐村工作隊通過深入走訪、入戶核查,對柯拉鄉解放村、伙拉村等村共計230余戶1200余人的相關情況進行了逐一調查核實。細致掌握村情民意的同時,結合檢察職能,摸排司法救助案件線索13個,并同步將線索移送雅江縣人民檢察院。
核查中,駐村工作隊發現柯拉鄉解放村的村民日某家中現有4口人,包括輟學在家的孫女(長子遺孤)和被害人(其次子)的兩個孩子。其子洛某某某于2022年7月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至318國道3093KM處時與占道行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當場死亡。家庭突失主心骨,被害人妻子不堪家庭重負,丟下年僅5歲的女兒和3歲兒子,離家出走,這讓本就困難的家庭雪上加霜。日某年事已高,醫藥不斷,無力撫養被害人的兩個孩子。為此,日某正在上初二且成績優異的孫女不得不輟學回家,扛起家庭重擔,4人艱難度日。
益因村的村民次某某某現年76歲,其丈夫于2017年去世,其長子13歲起不知所蹤,其次子因債務糾紛于2014年3月被同村的呷某殺害,次某某某就此成為一名事實“孤寡老人”,寄住于其侄子家中。次某某某年事已高,且多年飽受病痛折磨,連基本的生活起居都無法自理,生活特別困難。經雅江縣檢察院再次核查、核實,確定日某、次某某某符合國家救助條件,決定對這2戶特別困難刑事案件被害人開展救助工作。
11月13日,州檢察院駐柯拉鄉駐村工作隊和雅江縣檢察院控申部門干警赴日某和次某某某家現場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2萬元整,借力檢察職能工作解決兩個家庭的燃眉之急,以實際行動傳遞檢察溫情。發放救助金時,隊員們再次囑咐村民及家屬要把救助金用在實處,希望她們早日走出困境,以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迎接美好生活。
下一步,州檢察院駐村工作隊將立足檢察職能,切實拓展駐村幫扶工作的深度和廣度,繼續對剩余司法救助案件線索進行調查核實,并與州院本級和雅江縣檢察院做好工作對接,通過檢察職能工作的開展切實為幫扶村群眾排憂解難。( 閔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