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龍馬潭區法院依托人大代表常態化聯絡制度,邀請區人大代表隨案監督、全景式見證了一起案件的執行過程。
2023年,曾某以生意資金周轉為由向石某借了20萬元,還款到期后石某多次催促未果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生效后曾某仍不履行,石某向龍馬潭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向曾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責令曾某履行還款義務,但曾某對法院的傳喚置若罔聞,拒不到院處理案件。
2024年9月24日,龍馬潭區法院執行110警務指揮中心接到舉報,發現了被執行人曾某的行蹤。執行法官聯系人大代表一同前往現場,并依法對被執行人曾某實施拘傳。經過對曾某進行釋法明理,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嚴重后果,被執行人曾某對其逃避執行的行為認錯悔過,現場支付石某部分案款并就剩余欠款達成分期付款協議。
邀請人大代表見證、監督執行,是強化執行監督、規范執行行為的重要舉措,更是人民法院主動接受人大監督的重要方式。下一步,龍馬潭區法院將進一步加強代表委員聯絡工作,增強法院執行工作的透明度,切實推動執行工作提質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