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執行工作透明度,強化執行監督,推動人民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近日,在一起勞務合同糾紛執行案件中,鹽邊法院邀請縣人大代表、紅果彝族鄉花椒箐村村書記馬獻華見證、監督該案件執行工作。
賴某某于2021至2022年在吳某某承包的工程工作,后因吳某某拖欠其工資,雙方訴至法院,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由吳某某分期支付賴某某工資三萬余元。調解書生效后,吳某某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賴某某于2023年9月5日通過“微法院”向法院提交強制執行申請。執行中,為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鹽邊法院立即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因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均在外地,雙方難以面對面溝通,執行干警便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線上對雙方進行疏導和溝通,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吳某某表示其資金周轉困難無法一次性履行完畢,經向朋友籌借,可先履行部分金額,并將2萬余元轉入法院凍結賬戶,剩余款項承諾于2023年底前付清。
申請執行人賴某某近日通過快遞向執行干警送上一面寄托感激之情的錦旗,對執行干警高效執行、為民司法的工作方式表示感謝。人大代表馬獻華表示,參與這次執行工作,感受到執行干警為了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所做的努力,作為人大代表,也將一如既往支持和關心法院工作。
下一步,鹽邊法院將繼續加大代表委員參與、見證執行工作的力度,切實提升執行工作透明度和規范化水平,同時將進一步調整執行理念,適應新形勢下的執行工作模式、執行體制、管理方式,讓執行工作煥發新生機,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 文戴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