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納溪區人民法院,高效執行,為我們民營企業紓困解難”。近日,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申請人專程趕至納溪區法院執行局,將一面印有“司法為民 高效執行”的錦旗送到執行干警手中,對執行干警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公正高效的為民情懷點贊。
原告瀘州某建材經營部與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審理,雙方自愿達成還款40余萬元的調解協議。但法律文書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還款義務,原告遂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人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責令其及時履行調解書中確定的義務,但其仍未主動履行。通過網絡查控,查明了其公司賬戶上僅有零星存款,不足以還清貨款,且暫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
承辦人通過電話聯系等方式積極與被執行企業負責人溝通,了解企業經營狀況,并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法律后果。企業負責人表示,前期主要是企業資金困難才未按期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現在企業經營正在好轉,一定會盡快還清欠款,請求執行法官組織雙方再次協商。考慮到雙方是長期合作企業,如果只是強制執行,被執行公司可能面臨資金周轉困難導致經營困難,而申請人的權益也無法得到保障。經與雙方企業負責人反復溝通,瀘州某建材經營部最終同意給予某工程有限公司一定的還款期限,該案達成和解。還款期限到后,被執行人按約將該案案款40余萬元全部支付申請人,案件順利執結。
納溪區法院始終秉持“案案都是營商環境”工作理念,樹立“程序最少、用時最短、辦案最公、兌現最快、體驗最優”工作導向,提升主動服務、靠前服務、精準服務意識,準確把握市場主體司法需求,切實為企業解難紓困,以公正務實高效作風護航企業健康發展,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貫穿審判執行全過程,讓每一個市場主體都能有更多更好的司法獲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