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凌晨2時許,接群眾報警稱:在喜德縣城某酒館有人醉酒鬧事。接指令后,喜德縣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
據了解,該男子在酒館總共消費了534元,醉酒之后就是不肯付錢。民警向其講解了相關法律法規并對其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但男子依然不付錢。隨后,民警將其帶回所里作進一步調查。 目前,吉布某某因尋釁滋事,已被喜德縣公安局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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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凌晨2時許,接群眾報警稱:在喜德縣城某酒館有人醉酒鬧事。接指令后,喜德縣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
據了解,該男子在酒館總共消費了534元,醉酒之后就是不肯付錢。民警向其講解了相關法律法規并對其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但男子依然不付錢。隨后,民警將其帶回所里作進一步調查。 目前,吉布某某因尋釁滋事,已被喜德縣公安局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