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最高檢“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切實幫助困難群眾解決“急難愁盼”,以實際行動用心用情彰顯司法為民的宗旨,力求讓每一位符合救助條件的群眾都能得到有力的幫扶。
今年10月,甘孜州人民檢察院通過國家司法救助模型對全州可能符合救助條件的刑事案件進行了大數據篩查,認為該案的被害人家屬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條件。我院接到線索后,便立即啟動救助調查程序并向被害人家屬所在地的安岳縣人民檢察院發函請求協助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經過安岳縣人民檢察院細致嚴謹的核查與反饋,了解到被害人的大哥伍某某生活處境十分艱難,不僅年邁且體弱多病,更是無子女撫養,被害人系他唯一撫養人。自被害人離世后伍某某生活全靠微薄的補貼維持,日子過得捉襟見肘。
11月22日,甘孜州人民檢察院、甘孜縣人民檢察院及安岳縣人民檢察院組成辦案團隊帶著這份承載著司法關懷的救助金,跨越千里,來到了被害人家中將4萬元國家司法救助金交到了伍某某手中,他接過救助金時,眼中滿是感激,連連向檢察干警道謝。
甘孜縣人民檢察院將以此次跨區域司法救助協作為契機,持續穩步扎實地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不斷在司法救助工作上深耕細作,積極探索更多行之有效的司法救助新模式、新做法,力求精準發力,切實把司法救助的作用發揮到實處,真正做到“救”在關鍵之處,“助”進群眾心里,為守護困難群眾尤其是像被害人大哥這樣的孤寡老人的健康生活,貢獻出檢察力量。